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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工大创发[2021]28号辽宁工业大学宝地砺器众创空间入驻团队(企业)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2021年11月01日 16:09

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规范入驻辽宁工业大学宝地砺器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的团队和企业管理,进一步促进入驻团队和企业项目深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入驻团队(企业)的考核

第一条 对入驻团队(企业)每6个月进行一次考核;每一年度进行项目验收考核验收时按《辽宁工业大学砺器众创空间入驻项目考核量化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表”)、《辽宁工业大学宝地砺器众创空间入驻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内容进行考核。

第二条 考核程序

1.项目团队(企业)自评,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初审,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交验收报告、考核表和单位初审意见;

2.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三条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5种,入驻团队(企业)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入驻团队(企业)未按要求在众创空间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任务;

2.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经整改无效;

3.入驻团队(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擅自更换团队(企业)负责;

7.因安全问题,受到2次以上警告;

8.无故不参加为入驻团队(企业)举办的培训、沙龙、讲座等活动超过2次

第四条 入驻团队(企业)考核时需提交验收报告、考核表、团队(企业)成员团队企业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以及企业运营相关材料(财务报表、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等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 考核结果的效用

1.考核合格以上的入驻(企业)团队按考核等级给予相应资助;

2.组织优秀入驻团队(企业)到校外进行考察学习;

3.考核不合格的入驻团队(企业)勒令退出众创空间。

第二章 创业团队(企业)的退出

第六条 合同期满退出。入驻众创空间的团队(企业)合同期满,需到众创空间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第七条 自动申请退出。因入驻团队(企业)内部问题,团队(企业)负责人需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第八条 选育孵化期满退出。众创空间为考核优秀的入驻团队(企业)创造续用基地的条件,团队(企业)负责人年内可在众创空间进行孵化,孵化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自动退出。

第九条 勒令退出。对严重违反众创空间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团队(企业),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解释。其他众创空间入驻团队(企业)考核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