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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工大创函[2021]56号关于遴选辽宁工业大学宝地砺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选育团队(项目)的通知
2021年12月28日 09:57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根据《辽宁工业大学宝地砺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面向全校遴选第四期创新创业选育项目(团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项目应立足于学校专业特色或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具有良好创新性和市场潜力或已经投入生产实际,且无法律及经济纠纷,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和物权。

2.项目与企业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实际操作性和可行性强,如技术开发项目、产品开发项目、精准扶贫项目、辽工大主题文创项目、思政类项目等的项目。如项目具备孵化可行性,产品及其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者优先。

3.我校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或师生同创的创业项目以及在“互联网+”、“创青春”、“挑战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创业项目、校企合作项目,青年博士教师项目及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

4.项目能够提高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5.申报主体必须为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入驻团队成员能够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关系,学习成绩良好,鼓励学生和教师组成团队申报。

6.入驻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其中应吸纳不低于20%的应届毕业生,团队组织架构健全,分工明确,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

二、申请入驻流程

1.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团队向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递交《辽宁工业大学宝地砺器众创空间入驻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

2.受理申请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进行初审,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确定进入评审名单,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创新创业选育项目评审,并将入围项目全校公示;

3.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项目扶持政策

1.为入驻项目团队提供免费工作格子间,免费网络,免费办公用品,共享导师室、会议室、创客咖啡厅等办公场地和配套服务。

2.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跟踪指导等扶持,开设专业讲座、论坛、交流沙龙等活动,帮助创业团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3.配备创业导师,进行专门指导和个性化服务。

4.为入驻项目团队提供提供项目诊断、项目辅导、政策咨询、工商注册、法律咨询、会计服务、纳税指导、投融资等“一站式”服务。

5.根据入驻项目团队及其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提供扶持资金。

6.为在众创空间孵化成功的团队推荐到大学科技园等校内外更高水平孵化平台继续孵化提供对接服务。

四、申请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20223917:00前

答辩时间:待定(校级初审后,电话通知进入答辩团队(项目)负责人)

答辩地点:宝地砺器众创空间多功能会议室(实训中心D座-403)

五、答辩程序

现场答辩采取团队(项目)负责人汇报、评委提问及项目组答疑、评委评议的方式进行,每个团队(项目)可派3-5人参加答辩。

(一)陈述

项目组选定1位同学(原则上为项目组负责人)采用PPT形式陈述,时间限定在5分钟内。陈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介绍市场分析营销模式管理方法财务计划和预期效益等内容。

(二)答辩

评委提问,团队答辩,提问与答辩总计时间在3分钟内。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式三份,按要求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于3917:00前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lnut.edu.cn,联系人:李苓,联系电话4198088,13204164088。

2.申请书填写内容一律打印,纸质版须由指导教师手写签字,并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公章;

3.申请书撰写内容须确保各项资料的真实性,针对不真实、不规范、不符合撰写要求的申报表一律不予认可与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