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激发大学生创造力,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并为2021年辽宁省大学生移动应用开发竞赛选拔参赛队伍,决定举办辽宁工业大学移动应用开发大赛。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工程训练中心
二、大赛时间和报名方式
1. 大赛时间
报名及作品提交起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0 日–2021 年 9 月 5 日
校级竞赛时间:2021 年 9 月 5 日
校级竞赛推荐时间:2021年 9 月 10 日
省级竞赛现场决赛时间:2021 年 9 月 25 日-2021 年 9 月 26 日
2. 报名方式
省级大赛官方网站:http://cxcy.upln.cn/,所有校赛参赛队伍必须在省赛官网注册参赛,截止报名和作品提交时间为:2021 年 9 月5日。
作品提交成功后,请同步提交所有参赛资料到邮箱:chuzg@lnut.edu.cn。
三、参赛对象和内容
1.参赛对象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只要热爱移动互联网应用、有热情、有创意、爱编程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为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参赛学生必须以团队为单位参与比赛,每支队伍由 2-6 名学生组成,建议每队配备 1-2 名指导教师,但不能超过2 名;每名学生最多可以参加 2 支队伍,但只能作为 1 支队伍的负责人。
(3)统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2.竞赛内容与方式
本次参赛作品为移动应用开发类,开发平台和类别均不做限制,可以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VR/AR,微信平台或者 Android、IOS 等平台上的应用或创意。
3.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主要面向 Android/iOS/微信平台应用,移动搜索,移动办公,移动电子商务,物联网,社交平台,手机端游戏,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VR/AR,智慧农业、智慧校园等移动互联网应用相关的范畴。
(2)作品必须具有创新性和独创性,具有一定的社会和市场价值;
(3)参赛选手须能够提供详细的作品设计/创意说明文档和可运行的 APP 应用或 Demo。
三、大赛流程
本次大赛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报名注册,参赛者通过省级大赛官方网站进行账号注册并了解赛制及规则;
2. 提交作品,根据大赛要求提供作品相关作品设计报告和演示视频;
3. 校赛推荐,学校组织评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省级赛。
4. 省赛网络初选赛,专家进行网上初选赛,选手作品将按类别进行评审。网络初选赛根据专家网络评分确定初选赛结果,根据初选赛结果确定参加省决赛代表队;
5.省赛决赛,参赛选手现场向评委进行答辩和作品展示,根据现场答辩情况由评委给出最终成绩。
6.比赛结果公布,最终比赛结果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四、大赛规则与评审方式
(一)大赛规则
1.关于参赛者:
(1)参赛者在申请参加大赛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2)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大赛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赛事评选、颁奖,主办方将对其中所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予以保密;
(4)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6)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7)组委会保留对大赛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2.关于作品:
(1)参赛作品必须基于移动平台的开发应用;
(2)参赛作品必须可安装使用;
(3)作品不得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
(4)参赛作品主题内容必须健康、合法,没有任何不良信息及商业宣传行为;
(5)参赛者不得在比赛期间将作品转让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3.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1)提交的个人(团队)信息不真实;
(2)未能按照组委会要求提供完整的内容;
(3)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
(4)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本次应用开发大赛设立大赛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
主要通过以下方向进行评判:
1.难度:所使用的技术及工具难度,或问题本身的难度;(15%)
2.应用完整程度:功能是否完整,是否满足应用情境下的用户需求;(15%)
3.应用的用户体验:应用是否简单易用,用户体验感是否良好;(20%)
4.创意的创新:作品是否解决了一个新的问题,或是用新的方式解决了已有问题。作品是否完全的创新,还是借鉴了已有的概念和技术;(25%)
5. 市场价值程度:作品是否能对大量的人群产生广泛的影响,或是对特定人群产生深远影响。作品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所要解决的问题。(25%)
五、评奖办法
学生奖设一、二、三等奖(成绩优异同学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竞赛)。
2018 级学生:一、二等奖获创新学分 1 学分;三等奖获 0.5 学分。
2019、2020 级学生:创新学分按《辽宁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辽工大委字〔2020〕37 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校赛负责人:褚老师(13804165128;chuzg@lnut.edu.cn)。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