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工业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辽工大发〔2015〕71 号)文件精神,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决定启动我校 2021 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与条件
1.立项原则: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性原则,强化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2.选题要求: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和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立题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合理。
3.项目申请人:
(1)对实践创新、发明创造和理论研究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 2018、2019级本科学生。
(2)项目以团队的方式进行申报,团队成员为 5 人,团队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每个项目设 1 名项目负责人。每位学生一个年度最多参加 2 个项目,且只有 1 个项目可以作为负责人。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多于 3 人。
(3)学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4.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生产实践或科学研究经验。
5.项目范围:
(1)各种发明、创作或设计等项目;与市场和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应用性和创新性较强的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及其他有社会应用价值的项目。
(2)基础学科类研究类项目:探索理论前沿问题。
(3)乡村振兴项目:与“互联网+”大赛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相关活动衔接,能够将学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二、申报立项步骤
1.学生申请:各单位组织学生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1),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2.单位审核:各单位对申请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2)。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批准立项,并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和项目审核,并将申报材料附件 1 和附件 2 的电子
版和纸质版于 7 月 5 日 17 点前,以 OA 等方式发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附件:
1、《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每个单位报送 1 份;
2、《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报送一式 1份。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