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创函文件

通知公告

创函文件

字号:    

辽工大教函[2021]22号关于2020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1年05月20日 14:46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工大发〔2021〕24号)决定对2020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尚未结题的大创项目,本次一并进行结题。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将以教学单位验收和学校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1. 教学单位验收:由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2020年和2019年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方式依据《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

2. 学校验收: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1. 各教学单位提交本单位《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价表》电子版(附件2)。

2. 各级大创项目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6)、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方案论证,研究内容及成果,结论与分析等)和项目成果支撑资料。

3. 结题报告书和工作总结报告仅提交项目最高级别。例如项目同属于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仅提交国家级的即可。结题报告书、总结报告和支撑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每个教学单位报送一个压缩包,文件名为单位名称。压缩包内含三个文件夹,分别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2. 每个大创项目一个压缩包,文件名为:项目名称-主持人学号、姓名,分别加入到各自教学单位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文件夹中。

四、延期要求

2020年未完成的各级大学生训练计划项目,可延期执行,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可以更换,本次结题不提交材料。

因疫情原因2019年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为最后一次结题。本次如不能结题,按撤项处理。

五、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实验实训中心D座406。

联系人:于常武  4199866

   4098088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