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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工大创函[2021]13号关于举办辽宁工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1年04月28日 16:1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和选拔创新创业人才,提高我校师生参赛积极性,提升参赛项目质量,决定举办辽宁工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各赛道相关要求

、参赛项目相关要求

1.参赛项目类别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可以参加《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竞赛项目。

请各参赛团队详细阅读《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准备参赛作品。

2.参详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新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大赛报名相关事宜

1. 参赛报名(2021年4月28日—6月6日)

此次校赛分为团队项目自行报名和学院重点项目推荐报名两种方式。

团队项目自行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根据注册后网站页面提示提交作品(计划书等)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参赛。

学院重点项目推荐报名

(1)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注册后网站页面提示提交作品(计划书等)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参赛。

(2)请各学院按推荐顺序填写《辽宁工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学院重点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简称“汇总表”),重点推荐项目需提交商业计划书、项目展示PPT,以上三项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用“学院名称+重点培育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cxcy@lnut.edu.cn。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6日前递交至实训中心D座406办公室。

(3)各学院请按《辽宁工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学院重点推荐项目分配指标》(附件3)上交材料。

2、作品上传

自行报名团队和学院重点推荐项目团队均需在6月6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上传完作品。

3、赛事咨询

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或者咨询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老师(联系方式附后),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网站页面左下角),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或见附件4,指导报名参赛。

、校赛评审

1、评审时间(6月12日-13日)

辽宁工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评审工作拟定于6月12日——13日举行。

2、评审方式

学校将依据参赛作品质量、赛事评审规则和省赛名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入省赛的团队。

、竞赛奖励

学生奖设一、二、三等奖。

2017、2018级学生:一等奖2学分;二等奖1.5学分;三等奖1学分

2019、2020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按《辽宁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辽工大委字〔2020〕37号)执行。

七、注意事项

1、因目前辽宁省教育厅尚未下发此次“互联网+”大赛相关通知,所有大赛流程均参照国赛通知要求,待辽宁省相关通知下发后,相关补充信息另行通知。

2、经校赛评审后,进入省赛的团队如有作品更新,需看当时平台是否允许。因此,请各参赛团队在校赛作品提交阶段,应谨慎认真制作作品,以免影响作品成绩。

、联系人

大赛各项事宜,如有不详尽之处,请联系:

于常武:159 4169 6834   0416-4199866

李  苓:132 0416 4088   0416-4198088

QQ交流群: 

八、宣传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将大赛作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助推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2.做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学生踊跃报名参赛,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携起手来共同参与。

3.强化作品质量。各单位及指导教师要对作品进行严格把关,强化“互联网+”大赛的作品质量,把优秀作品推荐至省赛和国赛。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