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创函文件

通知公告

创函文件

字号:    

辽工大创函[2020]15号辽宁工业大学关于组建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团队的通知
2020年10月28日 14:02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建第二届校级大学生创新团队。

一、组建宗旨

大学生创新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产出为导向,利用我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等资源,在课余及节假日时间,集体开展专业学习、工程实践、设计开发、学术探索、创新创业竞赛等实践活动。重点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培育创业能力。

二、组建要求

1.团队指导教师要有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较强的专业工程实践能力,较为稳定的研究方向,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胜任团队的指导工作。

2.团队学生专业结构以某一专业为主,注重理工类与经管类专业相结合;加强学生梯队建设,由不同年级学生组成,人数应在十人以上。

3.团队在各单位协助下应有固定的工作场地和必要的工作环境。

4.团队有合理的工作目标、科学的培养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5. 团队服从学校和各单位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综合类及相关学科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选育项目及创新年会。

三、组织管理

1.大学生创新团队实施校院二级管理,团队所在单位负责团队的管理与条件保障,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团队的总体管理、机制建设和年度考核。

2. 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团队的建设、工作规划制定和日常管理。

3. 学校对团队的资助实行启动资助和业绩奖补办法,支持团队内涵式发展。

四、申报程序

1.大学生创新团队以指导教师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每专业大类均可申报一个团队,已有团队可继续申报或撤销。

2.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团队进行组织论证,通过评审后的团队,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于2020年11月15日17点前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3.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4. 联系人:李苓  4198088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