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创函文件

通知公告

创函文件

字号:    

辽工大创函〔2025〕104号关于《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09日 09:31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保障课程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与调整,丰富课程教师资源库,现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面向全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教师,特别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的人员,共同推动课程建设与发展;从事学生工作的年轻辅导员也可将工作经验转化为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指导;同时,欢迎其他专业领域的教师跨学科申报,为课程注入多元视角和创新思维。

一、面向对象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我校正式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3.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教风学风严谨,适合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时间充裕,能胜任正常的教学、科研、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工作;

5.已获得全球职业规划师(GCDF)、全球生涯教练(BCC)、国家职业指导师、就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人力资源师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企业就职经历或创业经验的教师优先已申报过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本次无需再次申报。

三、聘用原则与程序

依据教师自愿申报、学校统一审核、择优选用的原则。

聘用程序:主要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

应聘教师请填写“辽宁工业大学《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任课教师申报表”(附件1),于2025年12月15日17:00前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3-231),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xcysj@lnut.edu.cn。

第二阶段:试讲考核

初步安排在12月末,具体时间、内容另行通知。有相关教学经历、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免试讲。

第三阶段:学校择优入库。一经聘用,纳入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教师队伍进行管理。

四、考核要求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对《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实行聘期管理,三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教师需服从教研室安排,参加教研室日常研讨活动、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和讲座任务,参加职业规划、就业创业类课题申报,参加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类教学竞赛,对全校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就业、创业咨询服务等。教研室将对教师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记录,凡是聘期内不参加教研室安排的活动达到3次以上者从教师资源库移除,同时不再出具职称评定的一切手续和证明。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静

 联系电话:0416-419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