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旨在鼓励当代学子以短视频形式聚焦、记录、讲述丰富的个人生活体验、校园学习、国际交往、家乡故事、地方文化、地区发展等,展现当代中国时代变迁,并利用人工智能手段,通过多样化、多层次的传播平台,以沟通对象能够感知和接受的叙事方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决定举办辽宁工业大学2025年大学生英语短视频比赛暨第八届“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辽宁赛区短视频赛项校内选拔赛。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外国语学院
二、参赛资格
参赛学生须为中国籍,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读,允许本科生和研究生参赛,专业、年级不限。
每个组别参赛选手可选择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每位选手仅限参与一个作品。
若选择团队参赛,每支队伍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人;允许跨专业组队,但不允许跨校组队。
参加短视频大赛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团队现场赛。每个参赛作品限1位指导教师。同一位指导教师可指导本校的多个作品,但不能同时指导团队现场赛。
三、竞赛时间
报名及作品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4日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院学生报名,报名参赛学生请将参赛报名表、承诺书电子版以及参赛视频于2025年9月14日17点前发到指定邮箱,邮箱:347125728@qq.com
五、作品内容要求
1.紧扣大赛主题“坚定文化自信 增进国际理解”。
2.鼓励围绕个人生活和学习、家乡故事、家乡文化、地方发展变迁等,从多维度、多领域选取题材,创作文案。
3.鼓励基于个人所见所闻所感,以小见大,讲述自己的真实经历、真情实感,形成原创性故事。
4.准确把握中国文化精髓,提炼展示中华文明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精神标识,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普世价值”的中国智慧。
5.故事有深度,叙事角度新颖,避免陈词滥调,展现独特观察视角。
6.从跨文化视角讲述和呈现故事,注重跨文化意识以及跨文化交际理论在其中的应用。
7.注重传播效果,讲述生动,有感染力,能引起受众情感共鸣和思考。
8.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宗教等内容。
六、作品版权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者须确保作品无任何抄袭、剽窃行为。如因作品版权争议引发法律纠纷或索赔,一切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并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
2.严禁一稿多投。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提交至本赛事多个组别,或同时参与其他同类赛事。若出现一稿多投,一经查实,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
3.参赛作品或个人须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不得非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利用网络资源或AI拼凑及买卖、仿造作品;严禁U盘或手机抄袭及伪造、篡改实验数据等。因学术诚信与道德规范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品团队或个人承担,同时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及撤销其所获奖项,团队和指导教师按学校相关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七、作品规范要求
1.配音与字幕要求:
(1)配音必须由参赛学生自行完成,不可使用人工智能语音或剪辑软件字幕配音。大赛将采取配音追溯机制。
(2)中国学生组作品配音语言为英语,国际学生组作品配音语言为中文。
(3)两个组别的作品均须配中英双语字幕,中文字幕须使用简体字。
时长要求:视频总时长3~5分钟。
2.制作方式说明:
鼓励借助人工智能(AI)辅助作品制作。如使用人工智能(AI)生成图像、视频、文字等(配音除外),需在作品说明文件中注明所使用的AI技术,引用素材需在明显的位置用文字标注来源,确保无版权争议。
3.技术要求:
(1)作品大小不超过500MB,分辨率为1280×720像素或以上。
(2)画面清晰稳定,音质清晰,格式为MPG、MPEG、AVI、MOV、MP4等。
(3)比例需为横屏16:9。
4.其他要求:
(1)作品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的诸如所在学校名称或 Logo、参赛人姓名等信息。
(2)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第三方软件Logo或水印、广告、二维码、超链接或其他外部引流标识。
八、评审标准

九、评奖办法
学生奖设一、二、三等奖。
第二课堂创新学分按照《辽宁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辽工大发〔2023〕49 号)办法执行。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13897825922
十一、特别声明:
“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组委会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将对各级大赛全程拍照、录像。学生和指导教师报名参加大赛,即视为允许大赛组委会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拍照、视频录像,并授权大赛组委会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独家使用其所有参赛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本人肖像、PPT、案例文本、照片、视频录像等)。参赛者提交短视频作品参加短视频大赛,即视为授权组委会在宣传、展示、出版时无偿使用该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剪辑、传播、公开展览等)全部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