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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工大创函〔2025〕59号关于组织参加2025“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5年06月24日 10:18

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赋能辽宁全面振兴,提振广大青年干事创业信心,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团结引领在辽广大团员和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奋力谱写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青春篇章。决定举办2025“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相关事项

1.比赛分组、参赛条件、项目要求详见《附件6:关于举办2025“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辽团办传〔2025〕4 号)》。

2.获奖项目除获得省、市相关奖励和激励政策外,获奖项目按校级认定,获奖的学生可获得第二课堂创新学分奖励。第二课堂创新学分按照《辽宁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辽工大发〔2023〕49 号)执行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于6月29日17:00前。

报名方式:

1.按照附件6文件要求进行报名,参赛选手可通过小程序或电子邮件2种方式,填报2025“创青春”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和项目申报书(附件1、附件2)进行报名。

2.报名同时将附件1、附件2、附件4和附件5等相关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项目名称命名,发至邮箱cxcy@lnut.edu.cn

注:附件5作品学术诚信承诺书,需要电子签名。

、作品学术诚信与道德规范

参赛作品或个人须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不得非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利用网络资源或AI拼凑及买卖、仿造作品;严禁U盘或手机抄袭及伪造、篡改实验数据等。因学术诚信与道德规范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品团队或个人承担,同时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及撤销其所获奖项,团队和指导教师按学校相关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416-4198098

 邮箱:cxcy@ln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