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80号)和《辽宁工业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辽工大发〔2015〕71号)文件精神,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决定启动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与条件
1.立项原则: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性原则,强化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2.选题要求: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和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立题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合理。
3.项目申请人:
(1)对实践创新、发明创造和理论研究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2019、2020级本科学生;如果申请人在创新创业竞赛或者项目上已经取得优异成绩的(作为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励或者作为主要项目成员参与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类项目),可放宽到2021级本科学生。
(2)项目以团队的方式进行申报,团队成员为5人,团队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每位学生一个年度最多参加2个项目,且仅有1个项目可以作为负责人。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多于3人。
(3)学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4.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生产实践或科学研究经验。
5.项目范围:
(1)各种发明、创作或设计等项目;与市场和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应用性和创新性较强的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及其他有社会应用价值的项目。
(2)基础学科类研究类项目:探索理论前沿问题,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详见附件3)。
(3)乡村振兴项目:与“互联网+”大赛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相关活动衔接,能够将学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二、申报立项步骤
1.学生申请:各单位组织学生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2.单位审核:各单位对申请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批准立项,并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和项目审核,并将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31日17点前上交,电子版以企业微信的方式发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凌硕,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办公室(实训楼D座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