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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工大创函[2022]28号关于举办辽宁工业大学第六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补充通知
2022年05月04日 15:33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要求,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的开展,增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学校决定举办辽宁工业大学第六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此次选拔赛第一阶段推动及报名工作学校已在寒假前对此做了相应安排,现结合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国赛和省赛通知,对校内选拔赛进行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1.我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五年内校友。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3月1日之后出生)。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为3-15人含团队负责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每名学生作为团队负责人只能参加1个项目作为团队其他成员可参加多个项目

、大赛类别

1.本次大赛按照省赛要求,校内选拔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和赛道要求详见附件1。

2.产业命题赛道:各参赛团队可根据“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发布的命题,结合团队实际参赛。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也会根据团队参赛情况给予组织和指导。

三、大赛报名相关事宜

1.参赛报名(2022年5月5日—5月30日)

此次校赛分为团队项目自行报名学院重点项目推荐补充报名两种方式。选择何种报名方式,团队负责人可与指导教师商定。

团队项目自行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根据注册后网站页面提示提交作品(计划书等)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参赛。

学院重点项目推荐补充报名:

1)参赛团队(包括第一批报名和补充报名的所有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注册后网站页面提示提交作品(计划书等)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参赛。

2)请各学院将补充报名的团队按推荐顺序填写《辽宁工业大学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学院重点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简称“汇总表”),重点推荐项目需提交商业计划书、项目展示PPT,以上三项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用“学院名称+重点培育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cxcy@lnut.edu.cn。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日前递交至实训中心D座406办公室。

3)各二级学院在第一阶段上报作品数量未完成指标要求的,请在此次申报中,积极挖掘作品,遴选出质优的作品,及时上报,完成指标要求。

1 第八届“互联网+”大赛校内选拔赛学院推荐项目指标

序号

学院名称

本科生人数

主赛道(项)

红旅赛道(项)

1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457

≥13

≥2

2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1244

≥10

≥2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76

≥7

≥2

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847

≥6

≥2

5

电气工程学院

1288

≥10

≥3

6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314

≥11

≥2

7

经济管理学院

1758

≥10

≥8

8

文化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1204

≥8

≥4

9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421

≥12

≥2

10

外国语学院

267

≥1

≥1

11

理学院

227

≥1

≥1

12

软件学院

1546

≥2

≥1

 

2.作品上传

自行报名团队和学院重点推荐项目团队均需在6月1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上传完作品。

3.赛事咨询

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或者咨询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老师(联系方式附后),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网站页面左下角),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或见附件3,指导报名参赛。

四、校赛评审

1.评审时间(6月4日-5日)

辽宁工业大学第六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评审工作拟定于6月4日—5日举行。

2.评审方式

学校将依据参赛作品质量、赛事评审规则和省赛名额,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入省赛的团队。

五、激励措施

1.学生奖设一、二、三等奖,并根据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创新学分或第二课堂学分。

2018级学生:一等奖2学分;二等奖1.5学分;三等奖1学分

2019-2021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按《辽宁工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辽工大委字〔2020〕37号)执行。

2.获奖项目将优先提供创业扶持、落户孵化基地及办公场地免费使用等服务。

3.获奖项目将优先纳入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不再另行组织申报和评审),项目所属学院以项目第一指导教师为准。

4.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项目数量及获奖情况评选校级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等若干专项奖。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要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厚植创新创业肥沃土壤,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2.各学院需指派一名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项赛事的报名和联络工作,联络员企业微信告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凌硕老师即可。

3.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地点: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实训楼D座406)。大赛各项事宜,如有不详尽之处,请联系:

于常武:15941696834     0416-4199866

 苓:13204164088     0416-4198088

 硕:15041288139     0416-4198098

邮箱:cxcy@lnut.edu.cn

大赛QQ交流群:73090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