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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工大创函[2020]01号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28日 14:33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辽工大发[2010]97号)文件精神,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0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

1、立项原则: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强化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与生产实践相结合。

2、项目选题要求: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

3、项目申请人:

(1)对实践创新和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成绩良好的2017级本科学生(可以适当放宽到2018级组成团队,但不得担任项目主持人)。

(2)根据教育厅最新要求,项目以团队的方式进行申报,团队成员最多5人,团队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每位学生一个年度最多参加2个项目,且只有1个项目可以作为负责人。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多于3人。

(3)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4、项目指导老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生产实践或科学研究经验,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5、项目范围主要包括:

(1)各种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专业学习中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参加国家、省等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社会调研项目及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2)鼓励申报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项目,以便与教育部“互联网+”大赛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相关活动衔接,能够将学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申报立项步骤

1、学生申请:各单位组织学生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2、单位审核:各单位对申请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填写《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批准立项,并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要求

即日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组织项目审核,请申报项目的单位将以下申报材料汇总后的电子版于7月8日17点前,以OA等方式发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于常武:

1、《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每个单位报送1份;

2、《辽宁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报送一式1份。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